取消政策

旅客取消住宿合約的權利

  1. 旅客可透過通知飯店來取消住宿合約。
  2. 若因旅客個人因素取消全部或部分住宿合約,飯店將依下表收取違約金。
  3. 若旅客未於預定時間抵達,且在入住當日未與飯店聯繫,超過預計抵達時間兩小時後,飯店得視為旅客已取消住宿合約。
  4. 若因颱風、暴雨等惡劣天氣,或地震、火災等天災導致公共交通無法使用,則不收取取消費用。

取消費用

一般取消政策
入住前10天取消收取30%
入住前5天取消收取50%
入住前1天取消收取80%
入住當天取消收取100%
旺季期間(新年、黃金週、盂蘭盆節)
入住前14天取消收取30%
入住前10天取消收取50%
入住前5天取消收取70%
前一天/當天取消收取100%